北京女员工50岁被要求退休,打官司胜诉

发布时间:2025-02-23 14:48:02
北京女员工50岁被要求退休,打官司胜诉

北京女员工50岁被要求退休,打官司胜诉

女员工50岁被要求退休,打官司胜诉!你的退休年龄该怎么算\n \n讲个案例(个人信息已做处理)女员工退休年龄争议闹到高院,公司惨败。\n \n当事人李欣芮,1971年2月14日出生,2009年2月入职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三年后,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主管。\n \n2021年1月,公司发《员工退休通知单》,称她2021年2月14日达法定退休年龄(50岁),要她2021年2月1日办退休手续。\n \n当事人不同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裁决结果是公司继续履行。公司起诉。\n \n公司起诉理由是李欣芮岗位非管理岗,社保显示工人身份,应50岁退休。当事人主张自己是脑力劳动,属管理岗,应55岁退休,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n \n一审法院认为,相关规定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55周岁退休,非管理岗位50周岁退休。如无岗位准确界定标准,依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认定。\n \n本案合同明确李欣芮岗位为主管,公司要求她50岁退休无依据,应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n \n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越权,认为李欣芮身份和岗位判断属公司自主范畴,且她不属于管理岗。高院审查后认为,退休依岗位判断,合同明确李欣芮岗位为主管且未变更,驳回公司再审申请。\n \n从这案例看出:\n一.法律依据明确国家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不断完善。1998年劳动部意见职工转岗后退休年龄按现岗位规定执行;2001年文件强调岗位管理重要性,打破“干部”和“工人”界限。现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岗位区分,管理岗55岁退休,非管理岗50岁退休。\n \n二.打官司证据很重要。李欣芮胜诉得益于提交的证据,证明其从事管理工作。员工遇类似情况要注意收集证据。\n \n三. 企业管理要规范。企业确定员工退休年龄不能仅凭人事档案身份,要依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对岗位有特殊规定,入职或岗位变动时要明确告知,避免法律纠纷。\n \n#北京50岁女员工退休纠纷 #北京女性管理岗50岁被逼退休 #女干部退休纠纷胜诉案例#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管理岗女员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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