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02:32:46

     关注塔里木大学胡杨青年

各学院:

现就组织“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摄影大赛活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

二、活动单位

主办方:

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

承办方:

社团管理部

协办方:

光·影摄影协会

三、参赛对象

塔里木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

(4月5日-- 4月13日)

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摄影大赛。

(二)评选阶段

(4月14日-- 4月16日)

摄影作品评选采取大众初审和评委终审。

(三)展览阶段

(4月17日)

遴选出优秀作品在胡杨青年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五、注意事项

(一)组别要求

本次比赛为个人参赛,不允许两人或两人以上组队参赛。每位参赛者最多投稿2组作品,每组作品照片6张以内。

(二)投稿要求

1.投稿内容:以校园春日为主题,捕捉校园春天的镜头。

2.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的,手机、相机均可拍摄,投稿人必须将所提交的稿件原件保存好,组委会将视实际情况为参考,并在此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协助。如有违反规定的投递或无法提供原始图片资料,主办单位将视为无效。

3.参评者应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保证其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否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4.参赛作品不应带有任何水印及可供识别拍摄者的文字等。

5.参赛上传的作品要求为JPG格式,作品大小不限。

6.投稿时应将个人作品打包命名“班级姓名+联系方式”,作品于2024年4月14日21:00前发送至QQ邮箱:1624567393@qq.com(逾期视为无效)

校审|王   淼  如斯太木

排版|傅   杰

编辑|于子安

一审|于子安

二审|啜力文

三审|张冉冉

内容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wyl860211@qq.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