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02:32:46
各学院:
现就组织“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摄影大赛活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
二、活动单位
主办方:
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
承办方:
社团管理部
协办方:
光·影摄影协会
三、参赛对象
塔里木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
(4月5日-- 4月13日)
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光影春韵,行摄春光里”摄影大赛。
(二)评选阶段
(4月14日-- 4月16日)
摄影作品评选采取大众初审和评委终审。
(三)展览阶段
(4月17日)
遴选出优秀作品在胡杨青年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五、注意事项
(一)组别要求
本次比赛为个人参赛,不允许两人或两人以上组队参赛。每位参赛者最多投稿2组作品,每组作品照片6张以内。
(二)投稿要求
1.投稿内容:以校园春日为主题,捕捉校园春天的镜头。
2.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的,手机、相机均可拍摄,投稿人必须将所提交的稿件原件保存好,组委会将视实际情况为参考,并在此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协助。如有违反规定的投递或无法提供原始图片资料,主办单位将视为无效。
3.参评者应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保证其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否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4.参赛作品不应带有任何水印及可供识别拍摄者的文字等。
5.参赛上传的作品要求为JPG格式,作品大小不限。
6.投稿时应将个人作品打包命名“班级姓名+联系方式”,作品于2024年4月14日21:00前发送至QQ邮箱:1624567393@qq.com(逾期视为无效)
校审|王 淼 如斯太木
排版|傅 杰
编辑|于子安
一审|于子安
二审|啜力文
三审|张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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