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4-04-12 16:42:29
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促进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影像传承与传播,延续凝聚传统文化基因,系统、全面地讲好台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故事,现决定举办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台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台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台江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集主题
捕捉台江县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活态展现的精彩瞬间,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及其创作过程的故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活动、传承人生活、保护工作、展示传播等内容的作品。通过对台江县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用图片保存非遗的精湛技艺,留下珍贵文化基因。
台江县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如下(供创作选题):
(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苗族古歌;
2.反排苗族木鼓舞;
3.苗族姊妹节;
4.苗族多声部民歌;
5.苗族独木龙舟节;
6.苗族服饰;
7.苗绣;
8.苗族织锦技艺;
9.苗族银饰锻制技艺;
10.苗族舞龙嘘花习俗;
11.仰阿莎;
12.苗族贾理;
13.苗医药(九节茶药制作工艺);
14.嘎百福。
(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苗族鼓藏节;
2.苗族祭桥节;
3.苗族剪纸;
4.苗族飞歌;
5.苗族爬坡节;
6.苗族芦笙舞;
7.苗族踩鼓舞;
8.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
9.苗年;
10.苗族吃新节。
四、征稿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五、作品评选
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六、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奖金
一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400元,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发获奖证书;
入展作品88件,发入展作品证书。
对评选出的优秀获奖作品,将在2025年台江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中展出。
七、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照片拍摄时间不限,作品必须在台江县行政区范围内创作。
3.单幅、组照不限,每人限投单幅不超过10幅,组照不超过5组(每组不少于4张,不超过12张,组照可以附加不超过200字的拍摄说明,也可在每张照片附加少量文字说明)。彩色、黑白,数码、胶片(胶片作品需自行扫描为数字文件)均可。作品分辨率短边不低于1080像素,画幅比例不限。
4.征集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适当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拼接、删除、修改照片素材。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该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次摄影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以上所有规定。
八、投稿须知
1.本次大赛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3MB以上,以“台江非遗摄影+作者姓名+所属非遗项目名称+参赛作品名称”形式命名。邮件内以word文档形式同时发送作者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多个参赛作品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并命名后以一个邮件发送。
投稿邮箱:gztjltf@126.com。
2.截稿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台江县摄影家协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