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书法、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1 23:48:41
“绘画、书法、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体初中、高中学生均可参加。按照年级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
二、内容与主题
参赛作品要求围绕“阳光下成长”主题,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表现青少年在党和国家温暖的怀抱里健康成长的美好情怀,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形式与要求
美术比赛种类分为四类: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摄影。每幅作品请统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标签,标签格式如下:
(一)绘画作品要求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作品要求
软、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软笔书法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尺寸均为A4纸张;篆刻作品不少于四方。
(三)摄影作品要求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四、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初中组和高中组。
(二)参赛形式:参赛者报名时提交书法或绘画、摄影作品一幅,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
五、奖励办法
(一)评选原则
组委会将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二)评奖办法
校赛:参照区赛方案在校进行优秀作品选拔,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
区赛:分组设立书法、绘画和摄影三组,按照全区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产生区级一等奖。
六、作品收取
4月19日将作品交至雅艺楼二楼美术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编辑|贾玉洁
初审|刘莹莹
复审|朱贤文
终审|杨宗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