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 | 江西省第26届摄影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05-17 21: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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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摄影事业,展示近3年来我省摄影艺术创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江西省第26届摄影作品展览征稿。从即日起开始,至2024年7月15日截稿。

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文联、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九江江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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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领广大摄影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关注社会,反映本土,讴歌时代,弘扬正气,尤其倡导讲好江西故事,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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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稿要求

主要征集近三年来创作的摄影作品,谢绝曾在中摄协主办的国展国际展中入展的作品,在省摄协主办的届展中入展的作品,以及品牌展中获奖的作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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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设置

江西省第26届摄影作品展(以下简称“省展”)参照国展设置,共分3大类别:

1、记录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特别提醒:投送纪录类的作品只收单幅。 

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摄影师长期关注某一题材,用照片讲述75年来与国家共同发展的影像故事。本单元对拍摄时间没有限制,但至少须跨越3个年度。只征集组照作品,每件限20—30幅。

2、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拼成一幅上传)。

3、商业类: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拼成一幅上传)。如使用他人摄影素材创作需注明。

05
  入展数量

本届展览入展作品,总计不超过500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其中优秀作品120件(推荐中国摄协备案作为入会积分),入展作品不超过380件。具体为:

1、记录类:总计不超过290件,其中优秀作品不超过70件,入展作品不超过220件作品。

含长期关注单元:总计不超过3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入展作品不超过20件。

2、艺术类:总计不超过180件,其中优秀作品40件,入展作品140件。

3、商业类:总计不超过3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入展作品不超过20件。

另设综合成绩优胜奖:对各设区市入展获奖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前6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作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特别贡献证书。

06
  截稿时间

  2024年7月1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07
  投稿规则
1、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统一为最高品质的jpg,长边像素3000,图片大小3~5M。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留EXIF完整信息。
2、投稿数量:投稿人可投送不同类别,但投稿总数不得超过30件。允许两幅作品并置,作为单幅作品投稿。
3、凡投送记录类的作品以及长期关注单元的专题作品,都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特别提醒:记录类投稿作者在接到初评入围作品短信通知后,三天内必须上传入围作品原图(数字影像原始文件),以便判断该影像的真实性,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5、同一件作品投稿,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凡不符投稿数量和类别要求的作品,均不予接受和评选。
6、投稿方式:
网站投稿:登录“千途”网站: http://www.pai2345.com,新用户完成账号注册(老用户直接登录),在首页点击进入“赛事投稿”,在“江西省第26届摄影作品展览”赛事专区按要求投稿。
APP投稿:下载“千途”APP,新用户完成账号注册(老用户直接登录),在首页点击“赛事”一栏后,在“江西省第26届摄影作品展览”赛事专区按要求投稿。
手机投稿: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赛事投稿

投稿技术咨询:千   千  18559199070
投稿事项咨询:张老师  0791-86215010
7、投稿作品不可存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8、凡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江西省摄影家协会颁发的证书,作品可作为入会积分,优秀作品、入展作品的积分分别为7、5分。
9、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编印作品集、制作光盘或在报刊、网站上发表,进行非商业性宣传,并无稿酬。
10、凡投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08
  作品评选

本展览作品评选,由省摄协组织邀请省内外摄影名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省文联派员监督评选。评选结束后,将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09
  特别提示

所有入展作品,如有举报投诉,且被调查确认违规,将取消入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替补。

10
  

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江西文艺
编辑: 徐欣
一审:石红
二审:王美珍
三审: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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